會議規範比賽辦法草擬記錄
有關本新聞標籤
會議規範比賽


信件已寄出,盡快回覆您!

公開


會議規範比賽辦法草擬記錄

簡介:會議規範比賽辦法草擬記錄

標籤:會議規範比賽
時間:2024/5/25 下午 12:47:32
查閱:158 次
(1) 我想訂定這樣的比賽辦法來說明一下,青商人常說青商會有三寶,我認為的是金口獎先行,接續奧瑞崗,總成是會議規範,也就是口條、說服、規則,在四大機會中除了其他課程外,應屬於個人機會的範圍,也是會員的基礎訓練,也本著訓練自己;服務人群,建置一套議事比賽辦法為個人訓練串起最後一片拼圖。


(2) 外界的社團公認青商會是最會開會的社團,也因這個榮譽的賦予,我們更要精進會議開會的正確操作,以防貽笑大方,訂定比賽辦法中除了內政部頒發的會議規範,納入青商議事規則,也參閱民權初步,對於評審也是一個會議規範法條的來就正確的解釋真是一個挑戰,會議目的當然是解決問題,在縣市政府,中央部會的會議議事,也自訂相關的議事規則,但還是以會議規範當做參閱基礎,本著未來讓青商人對於會議的操作是為推廣於其他非青商的社團的議事程序的感染力,也希望青商會會員表現出的示範是正確議事操作。


(3) 在比賽辦法中,除了基本常識的搶答題,重點放在臨摹一個正式會議的程序與討論事項的操演題,這個操演會是整個比賽的主軸,每隊5-8人的報名參賽,於領隊會議召開決定時間與賽程,可討論比積分制或是晉級制,至少每一次比賽應有兩隊以上,目前尚保留在大分區的比賽,未來嘗試推廣到小分區的比賽(憂心理由是可能無法成賽),若以辦法中規定,5人是最小的編制,當然擔心參賽分會召集隊員的困難度。


(4) 操演題的設置在上面辦法有相關範例,就是由評審設置討論事項案由,可以先預先在被聘為評審時就準備好議題(案由),或考慮集思廣益,預先設置好題庫約30題,相關於社團常用的議題,也可以參照總會理事會案由進行修改,要求擔任議事主席方的隊伍需完成任務(例如:修正動議),另一隊挑戰也需要進行動議的提出(例如:會議詢問、擱置),相抗或反對或其他要求任務,案由之通過或否決不影響判準分數,評審審視的重點放在議事的程序正確、錯誤于以加減分,並說明判準理由,加減分的依據,由評審判定任務要求操演的順利與否,建議基本分(7分),從1~10分的加減,尤其是擔任議事主席的操作,在接述動議與程序操作上極為考驗會議程序的熟悉度,加減分應該會很多,從1~5分加減分,目前評分表的設計可能還不夠完善,期望未來還可以調整,或增加判準理由欄位空間。


(5) 領隊的設置像是列席人的角色,若有異議事項,可以當場提出,(例如:觀察員參予的動議提出,還是計時按鈴人員的出錯,或是對於人身攻擊的事項),領隊像是隊長,若在議事主席宣告休息或議士動議休息時(每隊最多2次),每次限制15秒鐘,就必須復會,可以由領隊與議士進行討論攻防或指揮,有點像是賽事暫停,也符合會議上的休息動議操作。 


(6) 設置觀察員的目的,觀察員的產生由評審主席就名單抽選2名,不可為參賽隊伍所屬分會,亦可以就現場狀況臨聘2人為觀察員,身分資格不須具有任何會議規範基礎的青商會員皆可,主要是比賽成員就該提出的動議與要求的任務完成,對於動議的說明理由可以盡其能力說服觀察員對於表決事項的參與,觀察員的身分雖是出席人的角色,除表決權外不得執行出席人應有的權利,就僅於議事主席進行表決時,該觀察員可依據本身被說服的意願投贊成或反對,其結果不會影響判準成績。


(7) 司儀的設置是另一隊派出,除了當司儀外也是當然出席人,也就是場上為10人,(可以討論是不是可以增加觀察員為3人,或是設置評審主席也僅有投票權,因主席沒有評分),其功能與出席人同多增加在議場上擔任司儀的工作。


(8) 操演時間20分,15分即按長鈴,宣布剩下5分鐘,19分按鈴,宣告剩1分,最後判準為當司儀宣讀:請主席宣布散會,再由議事主席宣布【散會】為停止計時。


(9) 當一隊完成後,由隊伍自行派出主席、司儀,交換議事主席與司儀繼續操演,案由題目要不要一樣大家可以討論,但我建議一樣題目,議事主席交換時間3分鐘也等於領隊提異議申訴的3分鐘,完成操演後靜待3分鐘後若無領隊的異議事項即宣告比賽結束。


(10) 本次總會比賽冠軍隊伍,就隊員中推舉為下一屆的青商議事規則推廣委員會主委(但須符合總會主委的資格要求),並辦理次年度的比賽規劃或微調比賽相關辦法,一棒接一棒,希望繼續延續下去,建立出更完整的比賽辦法。


(11) 培育計畫:未來希望統一辦理會議規範比賽的評審、講師研習營,具有評審研習營結業證書者得成為評審推薦名單,初期可能尚未能完成目標,也因評審名單太少了,但期望藉由這樣的比賽,累積有興趣在會議規範精進的會員,鼓勵成為會議規範的專科講師或評審。


(12) 最後,我認為會議規範是一個議題上的攻防,附屬動議提出的位階、偶發動議的提出時機、杯葛、拖延、不同意見、反對意見、休息、發言時間、挑戰取得發言地位順序,都是戰術的運用,議事主席的挑戰是整場的勝負取分,會議規範比賽應該不是上課呈現,也不是腳本的演出,更不像是預錄影片,是一個使用演說口條,實際對議題評論,提出看法,增加說服能力,加上遵守規則討論的總成,議事規則要求的是公平處理議案決議,也當使用國家所頒布的會議規範100條,參用青商議事規則,暨符合規定也可推廣至其他社團學習,這次的工作很開心能參與比賽辦法的規劃,希望未來先進可以依據現況增修相關辦法,以達最完善的比賽辦法,讓青商人成為口才很好、議題評論能力強、更是最會開會的社團典範。
謝謝大家,我是登峰造極-吳峰吉。

----------會議規範比賽 其他相關新聞